關於中勤與家登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家登)間之三件訴訟案,諒業界人士及客戶均有所悉,近來此三案均已由智慧財產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認定中勤勝訴,為免外界疑慮,特以此聲明函釐清,判決書電子檔隨函附上,並說明如下:
1. 三件案件之第一審判決書第一頁中,「主文」一欄可明確見到法官作出之「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。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。」判決結果(參見各附檔第一頁以紅線框起處,原告即為家登)。
2. 第1 案(104 年度民專訴字第79 號)之系爭產品為中勤 RSP700、RSP900 系列光罩盒與Reticle SMIF Pod。
3. 第2 案(105 年度民專訴字第21 號)之系爭產品為中勤6”光罩盒,家登並未於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,故全案已定讞。
4. 第3 案(105 年度民專訴字第23 號)之系爭產品為中勤 BKM7 光罩盒,該案一審甫於本(10)月3 日作出判決書,判決中勤BKM7 之設計/結構並未侵害家登之專利,故中勤勝訴。
中勤注意到家登於2016/09/22 公開說明書中表示家登與中勤前述三案尚在審理中,對家登財務不致產生影響(詳細內容請見該公開說明書第6 頁)。
5. 針對前開家登公開說明書聲明內容:中勤對於家登提出「型式RSP-700 光罩傳送盒」、「6”光罩盒」、「Reticle SMIF Pod光罩自動化傳輸盒」侵犯家登專利一事完全無法認同,且家登主張之專利多為新型專利,未經實體審查,是否具有可專利性,容待考驗,中勤無端被訴,已於訴訟中提出諸多理由質疑該等專利之效力,部分理由並為一審法院所採,故判定中勤勝訴。此外,若經調查後發現家登有任何行為,致造成中勤與客戶權益損失時,中勤不排除將依法追究。而未確定之相關訴
訟內容及是否涉及侵權,尚待法院認定,對於尚在審理程序中的訴訟,中勤將會全力維護自身的權益。
中勤的專利申請也包含了許多晶圓與光罩的載具保護開發,可提供相關申請資料供查詢。中勤的研發設計部門以及工廠開發部門,都持續的為了高品質與客戶端一同努力解決問題的設計商品而努力,我們不會停止我們的努力,也謝謝所有支持我們品牌的客戶們。有了您們的支持,更有讓我們堅持與開發新產品的動力。
中勤聲明函檔
105民專訴字第21號_一審_民事判決 |